全体研究生:
根据《关于做好 2021-2022 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》(部发[2021]013号)、《关于印发兰州交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(试行)的通知》(兰交研发[2015]96号)、《兰州交通大学艺术设计学院研究生国家(学业)奖学金评审细则(2021年修订稿)》等相关文件精神及要求。经本人申请,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本着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严格评审,现将评定结果公布如下。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时间内向科研与研究生工作办公室申诉。
公示时间:2021年11月22日—11月26日
申诉电话:0931-4956200
艺术设计学院
2021年11月22日